道 馆 简 介
认 识 剑 道
课 程 设 置
馆 藏 资 料
会 员 论 坛
道 场 戒 律
友 情 链 接
   
剑 讯

 

 

 

 

 

1、学员进入道场时须向道场内行站立礼,然后再除去拖鞋、袜子进场训练;练习完毕后,应先向道场行站立礼,再穿上袜子、拖鞋离开道场。
2、进出道场必须与同伴打招呼,或欠身致意,或行站立礼;不得侧身避而不见,或低头走过。
3、馆舍内路遇同伴,应欠身施礼,互致问候:“您好!”或点头示意致礼。
4、逢进出道场或于馆舍内行走时路遇老师,学员必须侧身让道,并行站立礼。
5、在道场内老师授课时,学员必须以正座姿势,正襟危坐听取讲课。
6、学员在老师传授知识、讲解和示范时;或在其他学员受命下场演练时,不得交头接耳、评头论足、说长道短,妄加评论。
7、对老师的授课或个别指导,学员必须要表示出敬意和诚恳的态度。
8、依照传统,老师在道场内承担传道、授业、解惑和育人的职责。教学中,学员不得与老师争论;不得当众提出反对意见,只能说:“是。”对老师的训戒和指导必须服从。
9、学练者不得在道场中练习本馆规定课目和训练教程以外的技术;未经老师的同意,在正规教时内,不得练习本学时课堂教学规定以外的动作。
10、馆舍内必须保持庄重、团结、紧张和认真的学习气氛及良好的秩序;禁止 高声喧哗、嬉耍、推搡和打闹;除在专用场所外,严禁抽烟、吃零食;严禁男女学员换装后或在道场中,表示出暖昧和过于亲昵的姿态。
11、每个学员应力求以尊重、自尊、诚信、大方的举止仪表,赢得同伴的敬重 和信任;不打妄言,谦虚谨慎;禁止相互攻讦、互相贬低对方技术;严禁 诬辱蔑视他人人格或传播同伴个人隐私。
12、学员必须珍爱自用的剑道服装和训练装具,上述用具除头巾可以互赠和馈 赠他人以外,不得借出供他人使用,剑道服装不许随意让别人穿着。
13、学员在馆舍内行走时,绝对不得跨越装具,一旦发生这类事情,必须立即顺原路退回,并立即要向使用者当面道歉;若是亵渎了自己的用具,须当即向老师说明,道歉致意。学员故意跨越剑道用具,或用其它下三滥方式表示蔑视剑道用具的,均被认为是对全体习练者和道场的无端藐视和侮辱,应视为是严重违反戒律的行为。
14、严禁使用言语或行为顶撞老师。
15、学员应遵守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良俗和公共秩序。
16、学员应尊重本道馆的来访客人,以礼相待,以诚相见,不卑不亢,落落大方;除情况紧急并经老师同意,训练时不得会见私客,严禁停训接听私家电话。
17、道馆内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交谈,严禁使用方言;除发布口令可使用规范日语以外,不得使用其他外国语言。
18、未经所在场馆组织,严禁私自参加他流比试;不得私自与其他武术流派及剑道场馆会员持剑切磋武艺。
19、学员不得在任何场合,当众以贬低、诋毁和蔑视的方式,随意评论他人的剑道技术水准。


违反本规定,并致本馆声誉之严重不良后果的,可按本馆处罚规定之最严厉条款,给予惩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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